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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翻译的基本知识》(节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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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06-8-13 22:08:37 出处:正方翻译论坛 作者:钱歌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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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子说;“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。”意思是说,天地间产生万物,人最为贵,但在大自然方面来看,也是和刍草或狗畜一般,无分轩轾,正如赫胥黎所说的,人类也不过是自然物的一种而已。 自然物既是由造物者一手造成,全世界各地都是一样,美国的月亮也好,中国的月亮也好,都是一般大小的。天下乌鸦一般黑,是人都有五宫,是树都有枝叶。不同种族,不同语言的人,对自然物的认识都是相同的。假如英国人指着早晨在东方升起的红日说:the sun,我们不懂英语的人也懂得他是说的太阳。至于秦朝的赵高指鹿为马,那问题就来了。为什么那有叉角的动物就一定是鹿,那有鬣毛的动物就一定是马呢?仓颉造名时,鹿还可以说是象形,而英文鹿的原义,只是指的普通动物(OE deor=beast,animal)而已。当初把这名称派在别的动物头上,或派在马的头上,那末,赵高指着唤名的,也就不错了。莎士比亚说,名称有什么关系呢?那个我们称为玫瑰花的,叫做任何其他的名字,也是一样的芬芳。这就是说,我们给它的名称虽有不同,而自然物本身的实质不变。荀子在他的“正名”篇上说: “名无固宜,约之以命。约定俗成谓之宜,异于约则谓之不宜。名无固实,约之以命。约定俗成谓之实名。” 这是合乎现代语言学的理论的。现代语言学家赵元任,在一九五九年出版的“语言问题”上说: “语言跟语言所表达的事物的关系,完全是任意的,完全是约定俗成的关系。这是已然的事实,而没有天然,必然的关系。” 他用了荀子的“约定俗成”四字,来说明语言的性质,可见他是同意荀子的说法的。 自然物是人类共通有的,只是各种语言叫它的名称不同而已。我们只要知道那名称所指的是什么,总不会错。“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”的青草,在世界任何地方都是一样地绿,一样的芳,无论你叫它什么名字都可以,它是决不会变成乔木的。 我们在一种语言当中,由于约定俗成的关系,给它取上一个名字;在另外的语言中,又有另外的名字,但不同的名字,并不会发生不同的印象,因为大家心目中早有了那个自然物的形态,只要把两种不同的语言的名称,配合在一块儿,就可明白所指的是什么了。 人为物的情形就完全两样了。例如我们写字的笔墨,便是所谓人为物,凡有文化的民族,莫不有其行文必备的笔墨,可是形态全不一样。英文把中国的“笔”译做 brush,但这个英文字,含义为“刷子”,用以擦洗(scrub),或扫除(sweep),或使干净(clean),或使整洁(tidy)的。中国辞典上对“刷”的解释有四:一为刮去,二为清除,三为理发具,四为印刷。无论是中国解释,或外国解释,brush一字和中国“笔”的内容与形式,都相差很远。第一brush一定是平头的,而中国笔的特色就在它有笔锋,一尖一平,如何可以视同一物呢?有人说中国的笔,与其译作brush,不如译作Chinese pen,还不至发生误会,其实,这也并不适合,因为英文的pen最初是鹅毛管做的,后来变成钢笔,最近流行的原子笔是在笔尖上附有小球的。无论它怎样进化,总离不开一点:那就是硬的笔头,而中国笔却是软的,所以一软一硬,处于相反的地位,如何可以构成同一物体的观念呢? 再看中国的“墨”,被译成Chinese ink,如中国的“砚台”,就译成slab for rubbing up Chinese ink。这比把“笔”译成Chinese pen。更为不通,因为西洋的ink是液体,而中国的“墨”是固体,在实质上大不相同,决不可能使人发生联想作用,等于译得不伦不类。虽同是约定俗成而取的名字,人为物与自然物有所不同,人为物是没有全人类共通的物象的。你没有见到实物,翻译时总不免有错。有些东西是属于玄奘所谓“三不译”范围之内的,因为译出来,既变成三不像,还不如不译的好。如佛经中的“楞伽经”、“楞严经”等,“经”字是译了的,而“楞伽”和“楞严”就不译,即前者可意译,而后者则只能音译。中国的“词”,为中国诗中的变体,不同于“诗”,也不同于“曲”,更不同于“赋”,英文诗中绝无此种形式,勉强拿英文的一种诗体来翻译,必然是牛头不对马嘴,不伦不类,所以只好译音,译成Tz’u,还不失其本来面目。翻译者处理人为物时,不可不特别谨慎。 五 佛经的翻译方式 叶恭绰著《遐庵谈艺录》中,有一篇题为《由旧日译述佛经的情况想到今天的翻译工作》的文章。内容主张我们必须仿效前人译经的方式来从事翻译,才可免除近代译书的粗制滥造的流弊。他虽不同意墨守成规,完全依照《译场》的办法进行,然他对于那种方式确是很赞成的。他的这种见解我们都具有同感,因为谁都知道翻译必须认真彻底,才能搞好,而翻译佛经的方式是最认真,而又最彻底的。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,古代《译场》的情形,到底是怎样的。 中国进行有系统的翻译工作,始于东汉明帝永平十年(公元六十七年),直到北宋为止,前后达九百年之久,其间完全采用一种叫做《译场》的方式,即许多人通力合作,在严格的分工制度下从事翻译工作。我们普通人说到翻译,都是指的一个人执笔的翻译,而不是指许多人一块儿来译一部书。清朝末年的“译学馆”,乃至以后的编译机构都未曾作此尝试,虽个人的译作,也都没有什么成绩表现。 据曹仕邦的考证,中国在隋朝以前的译经方式,有点像现今的演讲讨论会,组织比较松懈,结果费时失事,事倍功半。因为隋朝以前是由主译公开在大众前一面翻译一面讲解,在场的任何人都可以跟主译辩论。那时主译的声望愈高,听者愈众,如鸠摩罗什在关中作主译时,便有徒众三千,他们当中有不少是从分裂的中国各地来的,因什公名气大,三藏兼明,所以热心闻法的人,纷纷越境而凑辐长安。这数以千百计的听众,对译经的帮助,并不太大,至多只能收集思广益的效用,使真理愈辩愈明而已。 译场上讲经是对不懂梵文或西域文的华人,来讲解原用梵文或西域文写的佛经,所以主译先诵读原文的经文,然后再随口译为汉语,如果主译不通汉语,就由《传语》负责口译,再由一弟子负责记录,称为《笔受》,即是用笔来接受的意思。笔受的任务是主译随时口译多少,他就记录多少。有些佛经是梵僧来华后凭记忆背诵出来的,而不是他们携来的写在贝多罗叶上的原文,遇此情形,就得再增设一位专门负责记下梵文的笔受。 主译或传语将原文口译成汉语,再由笔受记录下来,只是完成了初步的工作,因为这儿口头译出的经文,还得由主译加以讲解,听众加以辩难,直到在场的人都彻底了解,毫无疑问时,才算定案。 现在新式的教学法,决不限于教师一人讲解,在一节课中常分为讲解、讨论、测验三个部分。现新加坡大学校外进修系的课程,每次也是规定一小时讲解,半小时讨论。佛教讲经,特别注重讨论,历来都要听众向法师质询和辩难,相传佛陀住世时讲安般守意经,弟子们无人能提出质问,佛陀只好自己化作两身,由一化身发问,另一化身作答,借着彼此的问答和辩论、引导弟子们进一步的了解经义。从这传说看来,可见讨论辩难是很早就实行有效的传统方式。后来在中国译经时,仍然要采用它,也是当然的。 译场上译经,除了传话和笔受的实际任务外,听众也各自作出笔记,作为讨论的张本。前人记载鸠摩罗什译维摩经的经过时,有两句名言说:“因纸墨以记其文外之言,借听众以集其成事之说”。前句指主译的解译经义,因为解经时听说的话,都非佛经本文,故称“文外之言”;后句所言,如听众不作笔记,他又从何借他们《听》到的《成事之说》,而将之集合整理起来呢? 集合听众的笔记,可助译文的写定。对翻译上听众常有一得之愚,足供大师采用,例如鸠摩罗什译妙法莲华经时,曾拿竺法护译的正法华经作参考,其中卷五受决品有一句话,法护译作《天上视世间,世间得见天上,天上世人往来交接》,罗什认为虽能保存原意,而嫌不够典雅。于是僧睿提议改译为《人天交接,两得相见》,什公很高兴地接受了。 当笔受处理译文时,自然要完全掌握主译对经义的解释,所以除他本人所记的以外,还要集合听众的笔记来作参考,以便从许多记录中归纳出真义来。这样译成之后,还须跟原文校勘,才能成为定译。校勘工作最初由通汉文的主译自任,或归传语负责,后来另设专人。译文的用字问题,在检校时可作最后决定。这种校勘工作,极为认真,常要花上好几年的时间,一校再校,慎重可想。 隋唐后译经的方式稍有改变。隋炀帝时设置翻译馆及翻经博士。当时的高僧彦琮,俗姓李氏,尤精于译事。译经一百馀卷,合二十三部,晚年著《辩正论》以流传后世,作为翻译佛经的准则。他说佛哲传经,深浅随缘,译事不易;虽精心审度,仍难臻恰当,为求圆满至善,宜有八备。所谓八备,就是参预译场的人所应具备的八种条件。彦琼的翻译八备,原文如下: 诚心爱法,志愿益人,不惮久时,其备一也。 将践觉场,先牢戒足,不染讥恶,其备二也。 筌晓三藏,义贯两乘,不苦暗滞,其备三也。 旁涉坟史,工缀典词,不过鲁拙,其备四也。 襟抱平恕,器重虚融,不好专执,其备五也。 耽于道术,澹于名利,不欲高衒,其备六也。 要识梵言,乃闲正译,不坠彼学,其备七也。 薄阅苍雅,粗谙篆隶,不昧此文,其备八也。 其中第一个必备的条件是:应具备诚心、善心、恒心。自己对工作本身,诚心地爱好,而又立志要帮助不懂原文的人,以献身译经事业的精神,来从事翻译,所以不怕年长月久的工作。 第二个必备的条件是:从事翻译的人,要遵守一切戒规,并有良好的品德修养。 第三个必备的条件是:佛典分经、律、论三大类,合称三藏。两乘指大小乘,包含深玄义理,以慈悲博爱,拯救众生的是大乘,修行者见解狭小,倾于烦琐理论的是小乘。翻译的人应先通晓经论律规,译出经来,才能意义允当,通畅明达。 第四个必备的条件是:坟史指三坟、五典、三史等书。要博览中国的经史,对于用典遣词,才能适切地运用,不至拙于应付。 第五个必备的条件是:要有忠恕之心,虚怀若谷,才能集思广益,不至固执己见。 第六个必备的条件是:重道、淡泊、平实。要崇信道术,才能不求名利,一意弘扬佛法,决不好高立异。 第七个必备的条件是:要精通梵文,明悉译事,才不至有失经义。 第八个必备的条件是:苍雅指古时辞典的三苍尔雅,篆隶指秦汉时代的文字,翻译者须有良好的国学根基,对古辞书与文字学均有相当研究,所译才能文从字顺。 以上八项原来虽是为翻译佛经而说的,但对于从事任何翻译工作的人,都是很实际的指导原则。 隋朝设置翻经馆时,曾“下敕搜举翘楚”,又“置十大德监掌翻译”,可见过去那种演讲讨论会式的译经方式,至此己趋于淘汰,转而向精选助手方面求发展了。唐初,西僧波颇译宝星陀罗尼经时,诏选助手十九人,分证义、译语、执笔三种职务,所谓证义是新方式中的一个特色,前所未有,其任务是“证已译之文所诠之义” 及“与主译评量梵文”。前者指审查译文,后者指他们跟主译讨论原本义理。 波颇的助手慧颐,为文笔知名之士,玄奘助手负责证义的灵润,未进译场前已是一个精通义理,善于讲经的人了。他能“问难深微”,遇上已译经文“词理有碍,格言正之”,而为“众所详准”。玄奘另一位证义助手道因,也是了不起的人,因玄奘“每有难文”,不易译出的,必找道因“同加参酌”。从前老早就有了的“笔受”,后来更分出“缀文”和“润文”两方面,因为穷一人的精力综理全部译文,未免过劳,于是渐增笔受人数。唐贞观二十一年,玄奘译瑜伽师地论时,“承义笔受”的有八人,“受旨缀文”的又有八人,到了显庆元年,玄奘的译场中又增加“润文官”一个职位。这是唐高宗应玄奘的要求,下敕命于志宁、来济、许敬宗、薛元超、李义府、杜正伦六位文臣,给新译的佛经“时为看阅,有不稳便处,即随事润色”。负责缀文的道宣,撰有续高僧传,大唐内典录,广弘明集等书,他本身又是律宗的祖师。由此可见,译场的人数虽然减少,但参预的人各具专长,使译场成了专家的集会所了。 润文官大都是敕派,但也有自己请求的,如大宝积经进行翻译时,中书侍郎崔湜走到翻经院,见在场的人皆一时之选,不禁有《清流尽在此矣》之叹,于是上奏要求加入润色。崔湜自动参加译经的原因,是因为他觉得译场中人不论僧俗,都是饱学之士,无异是一个学术集会,他参加进来,在翻译工作之馀便有机会和他们切磋琢磨,以增进自己的学术修养。由这故事便可见译场的学术空气是何等的浓厚。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译场助手的分工情形。东晋南北朝时是没有“证义”的,那时译场中负实际责任的是“传语”和“笔受”,正所谓“义之得失由乎译人,辞之文质系乎执笔”,即传语负责意义,笔受负责辞藻,故笔受之选以文学修养为首屈一指,懂不懂梵文倒无所谓。 .1691537转载请声明出处8正8方8翻8译8网.90469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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